欢迎进入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市第一批项目及资金申报辅导机构!

十四年行业经验,政府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专利申请 | 高新认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2019年龙岗区科技项目(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获奖企业激励、双创赛事及活动扶持)申请指南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2019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型:核准制


受理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9月4日-9月27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9月4日-9月30日




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


一、申报条件

1. 依托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近两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5亿元(不含)的,上一年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6%;近两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上一年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或研发费用支出3000万元以上。

(三)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须为正增长。

(四)在其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获得授权的有效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不含商标)总数不少于20件,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非自主研发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不得超过总量的30%。其中,非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植物新品种研究等企业,专利数不得低于12件;或首次获得药品临床批件、临床BE备案数不少于3个,或首次获得药品生产批件数不少于2个,或获得新药证书不少于1个。

2. 新型科研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新型科研机构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民办非企业机构。

(2)新型科研机构应统筹整合依托单位现有优势资源,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联合开发、产学研合作、项目孵化培育、人才交流等活动,进一步集聚创新要素,开展突破产业技术瓶颈、引领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孵化创新型企业等工作。

(3)新型科研机构拥有研发人员30人以上,高校院所兼职人员不得超过30%。具有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博士学位人数比例30%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4)新型科研机构具备基础研发条件和设施,场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的现值不低于800万元(软件类新型科研机构相应的现值不低于400万元)。

(5)新型科研机构正常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设、产业投资等工作。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新型科研机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新型科研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此项材料可免)

(四)新型科研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此项材料可免)

(五)依托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六)由市财政部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依托单位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申请研发投入扶持时提供)

(七)依托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八)依托单位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九)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包括机构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现值审计)复印件(验原件)

(十)新型科研机构专职人员名册(姓名、学历、职称、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联系方式等),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标注

(十一)新型科研机构与入驻创新人才团队、企业的合作协议、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十二)新型科研机构引入创新平台和其他资源的相关合作协议及开展服务的相关政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十三)新型科研机构实际建设投入的合同、发票及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申请开办费用的提供)

(十四)新型科研机构场地租赁合同、发票及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申请租金费用的提供)

(十五)新型科研机构入驻创新项目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凭证等)(申请研发费用的提供)

(十六)新型科研机构开展服务活动和工作绩效、上报统计报表等其他材料(机构自主选择提供)

(十七)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区政府“一事一议”项目或获得我区“深龙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3.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为验收类项目,须在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提交结题材料。


获奖企业激励


一、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获奖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企业正常运营,项目正常开展。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盖公章)(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

(五)赛事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六)提供单位申报赛事时提交的参赛资料复印件

(七)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本项政策所指的创新创业大赛须由各级政府作为主办单位。

3、项目须在龙岗区正常开展。


双创赛事及活动扶持


一、申请条件

(一)双创赛事扶持

对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龙岗区预选赛或龙岗区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的执行单位给予赛事活动扶持,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赛事活动已纳入龙岗区工作方案。

(3)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出申请。

2.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于不超过活动实际费用50%、最高100万扶持。

(二)双创活动扶持

对积极参加龙岗区组织的国家双创周、国际创客周等重大双创活动的单位,给予活动费用扶持,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请扶持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

(2)相关活动已纳入龙岗区工作方案。

(3)活动结束后1年内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盖公章)(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五)相关组织众创活动纳入龙岗区众创活动方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众创活动实际投入的经审批的经费预算表、采购单、活动实际支出的相关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七)组织众创活动的每场次活动签到表、活动方案、现场照片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八)活动总结

(九)活动经费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十)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三、申报要点

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4日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在线留言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42222号 站点地图       互联网品牌营销服务:CTM